涉及馬來西亞主權基金一馬(1MDB)貪賄案、被判囚10年的高盛前銀行家黃宗華(Roger Ng),被美國法官充公3510萬美元(2.73億港元)財產。

今年3月9日,紐約地區法院法官Margo Brodie判處51歲的黃宗華入獄10年,Brodie周五就檢察官要求充公黃宗華貪污得益時,作出上述裁決。

黃宗華代表律師Marc Agnifilo在審訊期間曾經表示,馬來西亞已經充公黃宗華的財產,他現時並沒有任何資產。

Brodie稱,按照法例必須充公黃宗華犯法所得收益。

Agnifilo沒有回應傳媒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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