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6月10日 下午8:03

警方去年8月大舉搜查壹傳媒大樓及檢走大量文件,壹傳媒及後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取回新聞材料與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LPP)的資料,並要求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警方取用涉案材料。法庭下午頒下判詞,拒絕有關申請。

法官於判詞中稱,警方正調查《港區國安法》案件,倘頒下臨時禁制令,將癱瘓警方調查進度,故拒絕壹傳媒等的申請。不僅是警方國安處有權調查國安案件,所有警員都可按《港區國安法》授予的權力蒐證。

判詞又提到,在普通法下,警方執行手令時,有權合理地取走和扣留所發現並相信涉及其他罪案的證據和物品。

(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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