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利興發展(00068.HK)公佈,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董事局可決定將凡在宣派股息日期起計七年後仍未領取的所有股息沒收及復歸公司。董事局謹此通知公司股東,於2014年3月11日或之前宣派並於2021年6月4日(星期五)仍未領取的所有股息將予沒收及復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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