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6月1日 上午6:21

【財華社訊】十方控股(01831.HK)公布,於2021年5月31日,公司接獲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作出的日期為2021年5月26日的民事判決書,判決確認解除合作協議及租賃協議,並判令北京繁星於判決書生效之日後30日內將項目地盤返還予業主。

於接獲判決書後,公司董事會已立即指示北京繁星管理層尋求中國法律顧問的法律意見,以維護其合法權利。於聽取中國法律意見後,集團認為北京繁星有理由就判決書提出上訴。

北京繁星認為,業主於索償中的指稱毫無依據。尤其是,項目延期的原因眾多,包括政策暫停、項目審批延遲及COVID-19大流行等均非公司控制或過錯,而且,從合作協議與租賃協議的關係看,合作協議的履行情況及解除與否均不應影響北京繁星基於租賃協議取得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且北京繁星正常履行租賃協議,不曾發生違約行為。

本公告所載有關對集團營運及財務狀況的潛在影響的初步評估可能與實際及最終結果有顯著差異,乃取決於有關索償的法律程序結果。有關集團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財務資料的進一步詳情,包括判決書產生的影響(如有),將於公司應於2021年8月底前刊發的中期業績公告中披露。倘索償有任何須予披露的重大進展,董事會亦將以公告方式向股東及投資大眾提供最新資料。

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該項目並無為集團貢獻任何收益。於2020年12月31日,該項目應佔土地租賃權約為人民幣159,208,000元。因此,倘北京繁星最終須將項目地盤交還予業主,則公司預計其不會對集團的收益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然而,倘由於交還項目地盤而導致土地租賃權須作出悉數減值,則減值虧損人民幣159,208,000元將佔集團於2020年12月31日的總資產約36.75%,而公司會由淨資產狀況人民幣61,732,000元變為淨負債狀況人民幣97,476,000元。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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