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今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在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下並非B類註冊人的本地鐘錶公司,進行總額為12萬元以上的貴重產品的現金交易。

海關人員於今日調查時發現一間在制度下已成為A類註冊人的本地鐘錶公司,在業務過程中進行了數宗總額為12萬元以上的現金交易。案件仍在調查中,一名41歲公司董事正協助調查。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元或以上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