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央行發佈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活動的風險提示稱,鄭重警告轄内相關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商業展示、營銷宣傳、付費導流等服務。轄内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虛擬貨幣相關服務。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應增強風險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不盲目跟風虛擬貨幣相關投機行為,謹防個人財產及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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