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江西銅業股份(00358.HK)公布,2019年6月21日,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江銅營銷有限公司(上海江銅營銷)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起訴山東鑫匯銅材有限公司(鑫匯銅材)、煙台佳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佳恒新材料)、山東中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中佳電子)、招遠金山商貿有限公司(金山商貿)、招遠市金種子教育諮詢有限公司(金種子教育)、招遠佳恒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佳恒文化)、李家亭、孫淑惠、煙台山上裡金礦有限公司(山上裡金礦)及煙台佳恒銅業有限公司(佳恒銅業),訴訟請求鑫匯銅材支付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貨款本金,以及因此產生的逾期付款違約金、律師費、財產保全保險費合計人民幣1,179,725,932.19元,佳恒新材料等其他共同被告作為擔保人、保證人在各自擔保範圍內對此承擔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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