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灣區黃金(01194.HK)自願性公告,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若干訴訟文書,根據天津法院民事裁定書,由於公司及其若干全資附屬公司,包括作為借款人的(i)欒川縣金興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及作為擔保人的(ii)公司;(iii)易淑浩先生,公司主席;(iv)張利銳先生,公司執行董事;(v)香港瑞金礦業有限公司;以及(vi)珠海麥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統稱為天津法院裁定被執行人),未在指定時間內履行向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還款人民幣83,994,189元、利息及相關費用的義務,天津法院受理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日期為2021年5月25日的申請,以凍結天津法院裁定被執行人金額為人民幣83,994,189元的銀行存款或扣押及扣留天津法院被執行人具有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該法律訴訟仍在進行中,案件開庭日期為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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