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5月20日 上午7:51

5月19日,生態環境部發佈關於《碳排放權登記管理規則(試行)》《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和《碳排放權結算管理規則(試行)》的公告。公告提出,碳排放配額交易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價格」為計價單位,買賣申報量的最小變動計量為1噸二氧化碳當量,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計量為0.01元人民幣。此外,交易機構應當設定不同交易方式的漲跌幅比例,並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對漲跌幅比例進行調整。生態環境部可以根據維護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建立市場調節保護機制。當交易價格出現異常波動觸發調節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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