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5月20日 下午7:40

聯交所及證監會發表聯合聲明指,留意到愈來愈多懷疑「唱高散貨」計劃與近年的首次公開招股(IPO)項目有關。

聲明稱,這些計劃早在首次公開招股過程的初期便已部署,目的是要在稍後操縱股價;股份配售安排及價格探索過程有欠穩健且缺乏透明度;過去兩年,在部分問題IPO中,包銷商獲支付異常高昂的佣金。

聲明指出,若某宗上市申請中,申請人的市值僅僅能符合《上市規則》下的最低門檻;市盈率非常高;異常高昂的包銷或配售佣金或其他上市開支;及股權高度集中,特別是當公眾持股量的價值偏低及股東數目僅僅能符合《上市規則》所載的最低門檻,證監會與聯交所便會作出查詢,以確定是否有足夠的投資者真正對申請人及其證券感興趣,以及是否有足夠數目的股東。

在IPO審批過程中,證監會及聯交所可能會要求申請人提供具說服力的證據,以證明有真正的投資者需求,以符合《上市規則》的規定,上市申請人或須證明IPO招股價透過穩健且具透明度的價格探索程序予以釐定。

聲明又指,當證監會認為該項上市申請並不符合《上市規則》的規定,或讓該等證券上市並不符合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可反對該上市申請。此外,當股份股價或成交量出現任何異動;上市後股權高度集中;上市文件似乎可能載有虛假、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或有其他失當行為的證據。證監會亦可指示聯交所暫停於聯交所上市的任何證券的交易。

歐達禮說,正加強審查出現預警跡象的有問題申請,兩家監管機構有需要時會使用監管權力,反對或拒絕某項申請,雙方正緊密合作,嚴格檢視每個上市申請人的估值,以及其他合規情況。

他又說,證監會已加強監察參與首次公開招股的簿記建檔,以及配售活動的機構,會對涉及問題新股的機構深入視察,並針對任何失當行為採取執法行動。

證監會表示,一旦發現到任何看似嚴重的違規及監控缺失的情況,便會迅速調查有關事宜,並將毫不猶豫地就涉及首次公開招股的失當行為,對中介人採取執法行動。

證監會稱,將與聯交所緊密合作和交換資料,以確保能採取適當的監管對策來處理任何不當行為。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若有跡象顯示,沒有足夠投資者真正對某新股招股項目感興趣,監管機構將採取行動。他指,會在聯交所新訂立的盈利要求生效前,特別關注透過進取的盈利預測支持估值的新上市申請,強調上市申請人及機構在維持香港股市質素和廉潔穩健有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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